DQZHAN訊:關于輸配電價改革的幾點思考
輸配電價改革在我國電力體制改革中處于至關重要的地位。本文總結了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的主要成效,分析了輸配電價改革的面臨的主要問題,從明確改革目標、確定任務分工和制定有效的監管辦法三個方面進行了探討,并主要從妥善處理電價交叉補貼問題,健全電網投資、電量與輸配電價的約束與激勵機制,健全輸配電價體系、推動電力市場化三個方面提出了建議。
我國輸配電價改革取得的成效
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了《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這是我國歷史上**個針對超大網絡型自然壟斷電網行業的定價辦法。一方面,深入總結了深圳電網和蒙西以及**批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的經驗;另一方面,以我國國情為基礎,借鑒了歐美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形成了以嚴格成本監審為基礎,引入激勵機制的現代監管制度。
輸配電價改革后,打破了電網企業在購電、售電兩側的“雙重壟斷”,對屬于網絡型自然壟斷的輸配電環節單獨核定了輸配電價,建立了以電網有效資產為基礎的,對輸配電收入、成本和價格全方位直接監管的新模式。
如此一來,降低了輸配電價,促進了電力市場改革。
輸配電價改革帶來的幾點思考
明確改革目標。
輸配電價改革的重點是改革和規范電網企業運營模式,電網企業按照政府核定的輸配電價收取過網費,不再以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價差作為主要收入來源。在輸配電價核定過程中,既要滿足電網正常合理的投資需要,保證電網企業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收益水平,又要加強成本約束,對輸配電成本進行嚴格監審,促進企業加強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確定任務分工。
總結我國電力市場改革的經驗教訓,國家層面上組織的電力市場改革進展較為緩慢,而各省和企業探索的電力市場改革都取得了扎實的效果。原因在于地方政府和企業開展的市場化改革方案解決了改革中利益矛盾,可操作性強。
制定有效的監管辦法。
從**批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省份的輸配電價批復情況看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對試點省份上報的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方案并未批復,因此,為了對電網企業實行有效的監管,各省應根據本省的實際制定更加有效的監管辦法。
需要解決的幾個問題
妥善處理電價交叉補貼問題。
健全電網投資、電量與輸配電價的約束與激勵機制。
首先是建立準許收入在不同監管周期的平滑機制。
二是建立有效約束電網投資的協調機制。
三是建立激勵性監管機制。
健全輸配電價體系,推動電力市場化。
首先是完善健全分電壓等級、體現用戶負荷特性的輸配電價。
二是制定平衡賬戶管理辦法。
三是要積極推動電力市場建設和發售電價格市場化,完善市場交易規則,推動市場主體由“價差報價”的方式逐步轉向根據發用電曲線報價的方式。